江西盛祥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0日,于2016年12月5日经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变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576117711A,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肆佰柒拾柒万零贰佰元整,法定代表人宗道琴,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外锦绣大道以西,公司主要从事7628、2116无碱电子布的生产经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的锅炉、整浆机、预脱浆机组、表处理机组、焖炉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他原材料及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及77号令修改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便于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参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有关问题复函》,属于2011年2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之间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由于本项目成立于2011年6月10日,于2012年9月4日取得试生产批复,属于该文件所述的区间,需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