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03-11

项目名称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200吨苯乙酸)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于2018年12月3日变更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邓旺生,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厂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属化工园区),占地面积33942.3平方米,约50.9亩。本项目为该公司的扩建项目,企业前期已建成200t/a2-氨基-4,6-二甲氧基嘧啶项目,于2018年5月25日经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22日,由于市场原因,现该产品不生产。

企业现有一套年产600吨5-氯-8-羟基喹啉项目,于2017年9月25日取得原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抚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7]23号),目前利用102生产车间二、106生产车间三进行试生产过程。本期项目于2019年6月18日取得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二期)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利用原有101生产车间一新增设备、106生产车间三新增部分设备、部分设备利旧,拟年产500吨2,6-二氯苯并噁唑;年产200吨苯乙酸。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对二甲苯、盐酸、氰化钠、硫酸、次氯酸钠、氯化亚砜、邻氨基苯酚、甲醇、氯气、二硫化碳、氢氧化钠、乙醇、氯化苄、甲苯等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副产物硫磺属于危险化学品,作为固废处理,本项目涉及甲醇、乙醇、甲苯等溶剂回收套用,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甲醇、氰化钠、氯气、二硫化碳、甲苯、硫化氢(尾气)、二氧化硫(尾气)等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涉及氯化工艺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尧赛民

2019年725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胡南云

2019年7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邹文斌

2019年725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抚州市萨弗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二期)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0月15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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