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矿区位于景德镇市北西约50km,其行政区划隶属于浮梁县黄坛乡港口村管辖。 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1日,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住所为景德镇市浮梁县黄坛乡,主要从事饰面花岗岩开采、石材加工、销售等。 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为露天开采老矿山,生产规模1.00万m3/a(荒料量),主要产品为饰面用花岗岩。景德镇市地质矿产总公司2013年9月编制了《江西省浮梁县黄金坑矿区饰面石材(角岩)矿详查地质报告》并由景德镇市瓷都矿业开发技术咨询服务部评审并出具了《〈江西省浮梁县黄金坑矿区饰面石材(角岩)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景矿咨储评字【2013】14号),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以景国土资储备字【2013】06号文件进行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2014年10月企业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矿区饰面石材(角岩)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由于表土剥离量太大,矿山在基建过程中一直在矿区顶部未找到花岗岩矿体,因此矿山考虑调整首采平台和运输装载平台至矿区下部,2018年1月企业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及储量估算范围,开采范围确定为矿区北部范围内+160~+150m标高矿体。 矿山于2019年11月29日取得了景德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景)FM安许证字〔2019〕H0002号),有限期至2019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 企业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内容对+150m台阶进行开采,目前矿区北侧的平台基本已开采完毕。2021年7月,矿山停工停产。 2020年12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编制了《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矿山保有资源量为85480.09m3。 2023年1月31日企业延续了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2002014057130134746),生产规模为1.00万m3/a,矿区面积0.1395km2(由4个坐标拐点圈定),开采标高+283.49m~+140m,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5月14日至2023年1月14日。 企业为了回采剩余的资源量,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山开采改建工程需要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使矿山建成后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企业为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项目组成人员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
宋爱国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
报告编制人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报告审核人 | 周显彤 | 0800000000203949 | 01034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叶杨发 | 2023年3月29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段强 | 2023年3月29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开采方案总体可行,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该矿山无文件所列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该项目在今后建设和生产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充分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在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后,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可以保证该矿生产的安全运行。 景德镇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浮梁县黄金坑花岗岩饰面石材矿露天开采改建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5月4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