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赤坑银铅矿位于崇义县城南西西直线距离10公里处,属崇义县横水镇人民政府管辖,尾矿坝坝顶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1′43.18″,北纬 25°40′24.86″。因资源枯竭矿山于2015年停产至今,矿山尾矿库同时停止运营。企业已无法履行相关责任,崇义县赤坑银矿已依法关停。根据根据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崇府办抄字[2022]9号),由横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治理。 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由企业于2003年自行建设,由于存在较多隐患,2008年10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完成了加高扩容初步设计,采用浆砌块石加固初期坝,初期坝顶高程403.0m,初期坝高 20.0m,采用上游式尾砂堆积坝加高坝体,从423.0m加高至429.0m,加高6.0m,加高后尾矿坝总坝高46m,设计总库容11.46万m3,为四等库;2009年进行尾矿库扩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取得了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因资源枯竭,矿山于2015年停产至今,矿山尾矿库同时停止运营。2021年9月,赣州程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尾矿库进行现场测量,测量图高程采用1985年高程基准,因原设计采用自定义高程,因此,坝体实测高程与原设计高程不一致,但初期坝高度基本一致。现状初期坝顶高程为434.25m,初期坝高19.20m,堆积坝顶高程为465.20m,现状堆积坝高30.95m,原设计堆积坝高26.0m,现状堆积坝高超过原设计堆积坝高4.95m,且尾矿库停用已久,不再使用。 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于2021年7月进入闭库程序,2021年10月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2021年10月26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出具了《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1年11月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22年1月11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审设【2022】2号)。 该闭库工程由江西金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该工程已2022年5月15日完工,进入验收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的具体要求,受崇义县横水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承担该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工程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依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我公司于2022年5月初组织评价组人员对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闭库工程设计、项目施工、监理资料以及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竣工图资料等,并对该尾矿坝体、排洪泄洪设施、安全监测设施等进行检查。 针对尾矿库闭库的周边环境条件和设计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完成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具体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以作为崇义县赤坑银铅矿尾矿库闭库建设工程申请安全设施验收的技术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