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行业

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更新时间:2019-05-29

项目名称

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以保证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使矿山建成后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

受业主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Ⅰ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安全评价组成员于2018年12月7日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勘查、资料收集,参照同类型矿山的安全生产状态,按照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价程序,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其危害程度,提出需要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并依照《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客观、公正的编制本预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项目组成员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涂志刚

1600000000300915

028971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19543

报告编制人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报告审核人

曾杰

1700000000200584

032076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技术负责人

吴至军

0800000000204004

006933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威

2018年12月7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评价结论

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有限公司高安市荷岭上寨成民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Ⅰ期工程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2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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