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3t工业炸药、1万发工业雷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09-30

项目名称

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3t工业炸药、1万发工业雷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由新钢集团下属企业江西省乌石山铁矿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公司以江西省乌石山铁矿株岭坳分矿拥有的采矿权证为基础,按照权属不变,合资经营原则与江西中有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开发利用铁矿资源而组建的新型矿山企业。

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矿区建有一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用于储存雷管、炸药爆炸物品。该库内现有雷管库1座、工业炸药库1座(均属地面库)设有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日夜巡守。

本公司受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6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现状检查与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破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破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经整改后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莲花县新岭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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