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7-02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

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319国道北侧(靠近大广高速泰和西收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泰和石油分公司南溪加油站内。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是在南溪加油站原有基础上新建的LNG汽车加气站。该加气站项目于2025年1月26日取得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5]5号)。

南溪加油站原有2台30m3SF双层埋地汽油罐,2台30m3SF双层埋地柴油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折半)。1台双枪双油品,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属于三级加油站。

现利用南溪加油站东侧的预留空地新建一套LNG箱式储罐潜液泵橇装设备(包含1台60m3地上卧式LNG储罐,2台潜液泵,1台300Nm3/h卸车增压气化器,1台150Nm3/h低压EAG加热器),并拆除站内东侧原有的洗车机。对南溪加油站原有罩棚进行改造延长,并在罩棚下新建2座加气岛,预留1座加气岛,新建2台单枪加气机及预留1台单枪加气机,LNG加液能力26000Nm3/d。对原有站房进行局部改造并将加气部分的附属设施(控制柜、空压机、操作台)放在原有的站房内。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新建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后,该站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本报告仅针对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进行评价,原有的加油站设施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之内。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修改)进行辨识,该加气站涉及的LNG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LNG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项目组成员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刘建强

S011032000110193001139

036039

孙云

S011035000110193001213

035745

杨军明

20231004636000000411

36240396260

报告编制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杨军明

20231004636000000411

36240396260

报告审核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技术负责人

胡南云

S011035000110201000574

019541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周水波杨军明

2025515

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邹文斌刘建强孙云

2025515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

周水波杨军明

20255月14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吉安石油分公司泰和南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程建成后其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6月30日

泰和南溪加气站安全预评价评审后修改稿20250630.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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