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21-05-21

项目名称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远,经营范围为石灰石开采,石灰石、白云石加工和销售。营业期限长期有效。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为公司下属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33年6月8日,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许可开采深度为+300米至+180米标高,矿区面积0.1561平方公里。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已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采矿生产企业,延期换证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根据《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派出评价组到现场勘察,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对该矿近年来的安全生产管理、采矿作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的符合性和适应性进行了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项目组成员

宋爱国

1800000000300541

033430

魏福彪

S011035000110192001540

029048

欧阳秋林

S011035000110193001194

036513

报告编制人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欧阳秋林

S011035000110193001194

036513

报告审核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魏福彪

2021321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宋爱国

2021321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欧阳秋林

2021321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江西俊宜矿业有限公司龙湖采石场属于安全生产条件一般采石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且符合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1331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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