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食品氮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于2017年3月22日变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22772399162K,厂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龙头寨,法定代表人祝晓,于2017年4月13日经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龙头寨医用氧化工板块的批复”(黎府字[2017]15号),于2017年4月24日取得黎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同意建立龙头寨医用氧化工板块的通知”(黎安监管字[2017]13号),于2017年5月20日经黎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该项目选址位于黎川县龙头寨医药化工集中区,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氧生产、销售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原有一套KDON空分设备,因设备年久老化,能耗大,产品品质不稳定,因此,将原有生产设备废弃停用,于2017年1月5日取得由黎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黎工信字[2017]1号)“江西省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同意该公司“医用氧、食品氮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新建钢构厂房312㎡,新增医用氧、食品氮生产及储存设备,对之前老旧设备、厂房进行升级换代,利用进口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及产能,形成年产医用氧、食品氮各9000m³的生产能力。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规定,本项目的产品医用氧、食品氮及储存的医用氧、食品氮等为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版)》(安监总局令4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冻伤、触电、容器爆炸等。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欧阳晃文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8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尧赛民  | 2018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欧阳晃文  | 2018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黎川县鸿达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食品氮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该企业针对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因此,本评价组认为: 结论:该项目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3日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