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8-05-08

项目名称

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原锦屏县花桥炮厂)始建于1991年,是一家有限责任企业,现法人代表陈名东。该厂2009年3月底委托江西省国防工业设计院异地改扩建烟花、爆竹生产线进行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经施工及安全验收,于2014年1月,取得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YH安许可证字<2014>0300072号。生产许可范围:爆竹类(C级)、组合烟花类(BCD级)、吐珠类(BCD级)。

由于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01年05日到期,根据国家“三库”建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生产需要,企业委托江西省国防工业设计院进行工艺调整,将原传统手工混药工艺改为机械混药,并根据“三库”要求调整部分工房药量及用途。该公司下设有一批发仓库,为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所有,可作为该公司成品仓库使用(已由当地安监局出具证明文件)。2016年12月05日我单位受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况洪

1500000000301360    

026811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编制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刘春文

2017年1月4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况洪

2017年1月9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张宗敏

2017年1月9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贵州星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条件、工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工厂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价项目“符合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5月8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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