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7-04-05

项目名称

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可实现年综合回收879 t镨钕氧化物,镝、铽氧化物86t,钴盐26t;工程总投资估算7517.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流动资金2517.07万元。占地30亩,新增劳动定员100人。该项目2013年3月在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015年3月项目峻工并进行试生产;试生产至今未发生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与人员伤亡事故。由于项目在建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此类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为了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企业管理层对项目进行补做了安全设施设计,企业根据设计进行了大量的安全设施方面与管理措施方面的完善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受赣州弘昇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回收3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赖垂明

1200000000300450          

022745

报告编制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刘春文

2015年10月15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赖垂明

2015年10月20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安装,为该项目的建设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项目建设中,针对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守。该项目自试生产运行以来,安全设施齐备并有效,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未发生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该项目安全现状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验收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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