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8-06-06

项目名称

 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本公司受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7年4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对其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口镇罗口新村境内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由于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燃烧、爆炸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必然存在,因此,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应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动态管理,持续监控,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保持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0    

019543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0    

019543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皮国新

2017年4月3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王文洪

2017年4月7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福建省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其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可以储存工业炸药3.0t、工业雷管2.0万发。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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