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新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的委托,于2017年3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对其位于吉安县油田镇安下村的新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新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由于爆破作业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燃烧、爆炸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必然存在,因此,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新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应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动态管理,持续监控,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保持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项目为新建库,公安机关规定未经验收,不能储存爆炸物品,导致作业过程单元安全检查表多个栏目无法考核,关于作业过程单元安全对策措施本评价已列出,要求业主单位在今后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0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7年3月1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王文洪 | 2017年3月4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新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吉安县早屋石灰岩矿新建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工业炸药3.0t、工业雷管1.0万发)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