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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05-30

项目名称

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本公司受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8年7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对其位于新化县文田镇上横溪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14日,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旭,经营范围为铜矿、钨矿开采、销售;矿产品(不含专项审批)收购、销售。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为本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实际管理和使用单位。该库为地面库已停用多年,原隶属邹金华、伍玉华所有,库内设有一座炸药库、一座雷管库。于2018年9月转让给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后附购买合同),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改建后库区包两座炸药库,总储量为3.0t(1#炸药库1.5t,2#炸药库1.5t),一座雷管库,储量为2万发。公司尚未限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需等本次评价合格后,方可办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陈晓敏

0800000000102595

005372

项目组成员

陈晓敏

0800000000102595

00537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7

026810

报告编制人

陈晓敏

0800000000102595

005372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595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陈晓敏

2018年7月20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尧赛民

2018年7月20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张宗敏

2018年7月20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新化县大田铜钨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化县文田镇上横溪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其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可以储存3.0t炸药(1#炸药库1.5t、2#炸药库1.5t)、工业雷管20000发。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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