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林海,主要负责人原为林海,现变更为南小良。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6年06月23日经高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327629986M,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洛城村委下黄村组。 该企业于2023年10月24日经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赣)PF[2022]00351,主要负责人林海,仓储设施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洛城村,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架子烟花类(C)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 该企业库区设在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龙潭镇洛城村,库区设有3栋烟花爆竹仓库,其中2号成品库,建筑面积为290m2,分为1间,限定药量6000kg,用于存放烟花类(C级),3号成品库,建筑面积为290m2,分为1间,限定药量6000kg,用于存放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架子烟花类(C级)、4号成品库,建筑面积为408m2,分为2间,其中1间,建筑面积为348m2,限定药量6000kg,用于存放爆竹类(C级),1间为回收间,建筑面积为60m2,限定药量1000kg,用于存放回收产品(C级)。该企业库区占地面积约(11400m2),库房面积998m2,核定药量19000kg。烟花爆竹仓库均已安装防雷、防静电及监控设施。 该企业现有员工8人,持证人员5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2人。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王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
李 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方逊圣 | 1800000000300377 | 034337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方逊圣 | 1800000000300377 | 034337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CAWS350000230100070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5年6月14日 | 现场勘查、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方逊圣 | 2025年6月14日 | 现场勘查、资料分析、报告编制、现场复查 | |
评价结论 | 本安全现状评价总结论为: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的储存经营现状符合储存和经营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和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6月22日 |
2、(终稿)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现状评价(1).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