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1日,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61023MA36XPPH4K,公司住所在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村,注册资本1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新阳。 该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8]FZ004号,主要负责人李新阳,注册地址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村,仓储设施地址在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村龙城村小组,许可经营范围是C级烟花、D级烟花、C级爆竹,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该公司在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村龙城村小组设有一个烟花爆竹仓库区,作为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库区。库区占地面积约16亩,内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3栋,是单层建筑,危险等级均为1.3级,库房分别为1号烟花成品库,2号爆竹成品库和3号收缴、回收产品库。 1号烟花成品库,建筑面积为800㎡,仓库采用砖混实体墙将其分隔为2间,划分2个防火分区,每个隔间建筑面积均为400㎡,限存药量为16000kg;2号爆竹成品库,建筑面积为480㎡,限存药量为10000kg。3号收缴、回收产品库建筑面积为96㎡,限存药量为2000kg。 该公司于2023年01月19日取得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赣AQBWHIII201900003,有效期至2025年06月15日。 该公司现有职工6人, 其中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4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均参加了培训, 并经考试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章晋英 | 1100000000300084 | 021967 |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 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4年05月18日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姜 锋 | 2024年05月18日 | 现场勘查,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对策措施。 | |
章晋英 | 2024年06月05日 | 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荷田岗村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现状评价总结论为: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危险等级均为1.3级,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经营(批发)烟花类(C级)、烟花类(D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
2南丰县东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