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6-09

项目名称

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是缙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领域组建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主要承担缙云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采购和批发业务,法人代表李林奎,注册资金208万元,从业人员8人。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安居西路931、933、935号二楼,烟花爆竹仓库位于缙云县壶镇镇宫前村潘龙岙。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二幢库房(1号为1.3级库,面积180m2,最大存药量3.5t;2号仓库为1.3级仓库,面积660m2,最大存药量10t),上一周期于2017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18年1月取得由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原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18)1001号,有效期至2021年1月26日),允许缙云县烟花类(C(架子烟花除外)、D)级,爆竹类(C)级批发经营。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侯  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项目组成员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报告编制人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侯  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报告审核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尧赛民

2020.9.2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

侯  英

2020.9.2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2020.9.2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经过对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经营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缙云县鸿发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35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月6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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