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醴陵市虹桥烟花鞭炮厂二工区爆竹生产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受醴陵市虹桥烟花鞭炮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4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0号)、《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59)等要求对醴陵市虹桥烟花鞭炮厂二工区进行补充专项安全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刘春文 | 2017年11月1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况洪 | 2017年11月16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张宗敏 | 2017年11月16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醴陵市虹桥烟花鞭炮厂二工区具备爆竹类(C)级产品生产条件;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的风险在可接受的程度。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6月7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