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普定县吉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异地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普定县吉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异地改建项目需要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受普定县吉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刘春文 | 2017年4月14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况洪 | 2017年4月1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张宗敏 | 2017年4月1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普定县吉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31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