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芦溪县南坑南清花炮厂C级烟花类生产及自产自用亮珠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芦溪县南坑南清花炮厂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双凤村,该厂成立于2000年9月27日,属于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佘日萍,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烟火药类生产、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烟花烟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等的相关规定,芦溪县南坑南清花炮厂(以下统称企业)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 2016年9月5日,受芦溪县南坑南清花炮厂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企业烟花生产及自产自用亮珠的安全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评价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刘春文 | 2017年2月17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龙镜生 | 2017年2月21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芦溪县南坑南清花炮厂的安全现状符合生产C级组合烟花类、C级吐珠类及A级烟火药类(自产自用亮珠)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5月14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