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06-23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5月30日,于2015年10月12日经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91220323677306394T,注册地址;伊通镇河北大队A-13-1,注册资金240万元整,法人代表冯晓红,该公司经营范围:鞭炮、烟花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5年1月29日经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 (吉)YHPF220304号,有效期至2016年01月28日。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C、D级产品;爆竹类:C级产品(个人燃放)。

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该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项目的安全评价委托。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编制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伊通满族自治县东方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储存经营(批发)个人燃放类C级、D级烟花爆竹类产品(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除外)的安全条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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