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6-20

项目名称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1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工业九路(在法定的化工园区内),注册资金:33200万元;法定代表人:纪金树。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

拟建项目已取得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2017-360281-26-03-014520),建设地点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区厂内,主要产品规模为年产3000吨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和年产6000吨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本项目的主要原材料为3-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3-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液氨;产品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和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副产品为氯化铵、双-[3-(三甲氧基硅)丙基]胺、双-[3-(三乙氧基硅)丙基]胺。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的液氨、甲醇(尾气)、乙醇(尾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和产品不属于危化品。液氨为高毒化学品;液氨、甲醇(尾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涉及的液氨、甲醇(尾气)、乙醇(尾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未涉及监控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7年第89号令修订)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套用的液氨为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建成后需增项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涉及的胺基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2-107生产车间七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2-201D液氨罐组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项目组成员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报告编制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S011035000110201000574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朱细平、邹文斌

2022315

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张青云、张伟

2022310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

朱细平、邹文斌

2022217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6月20日

宏柏新材料(新型有机硅材料项目)(评审后修改终稿)20220614.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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