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2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李良彬,注册资本:1355928726元,总部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腾路,属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该公司在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北,培塬路以西、以南,新兴路以东及新兴路以西部分区域建设有“马洪基地”。“马洪基地”分为两个工厂,万吨锂盐工厂和有机锂工厂(或称“丁基锂工厂”,以下统一称“有机锂工厂”),本次评价对象为有机锂工厂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装置。有机锂工厂现有员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 有机锂工厂位于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塬路以西及以南,万吨锂盐工厂以北和以东(化工园区内),根据《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该开发区列入了第一批化工园区名单。 该公司有机锂工厂2018年12月26日取得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书[2018]1023号,原许可范围为丁基锂(500t/a),2019年11月1日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增项丁基锂(500t/a),目前许可范围为丁基锂(1000t/a),有效期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本次评价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t丁基锂及副产1000t氯化锂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该生产装置涉及的化学原辅料有金属锂、氯丁烷、正己烷、环己烷、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R22(冷冻机制冷剂),产品为丁基锂,副产品为含氢氧化锂的氯化锂溶液(储存于304氯化锂水池,最终输送至“万吨锂盐工厂”),水解工序产生极少量的氢气,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金属锂、氯丁烷、正己烷、环己烷、丁基锂、氢氧化锂、氩气(压缩的)、氮气(压缩的)、R22(冷冻机制冷剂)、氢气(水解工序尾气,极少量)属于危险化学品,氯化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生产装置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涉及的氢气(水解工序尾气,极少量)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储存单元203贮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