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阳新县排市镇宏鑫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9-14

项目名称

 

阳新县排市镇宏鑫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阳新县排市镇宏鑫液化气站建设20148月,位于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硖石村下袁,该站占地面积2880.8m²。现有员工4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为燃气经营单位。现气站共有220和1个10残液罐, 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该站属于七级站。于2018年07月13日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2日),本次评价为《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666号令修订)的规定而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陈建松

S011041000110192002406

027644

项目组成员

何明礼

1500000000201299

030004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孙云

S011035000110193001213

035745

报告编制人

陈建松

S011041000110192002406

027644

何明礼

1500000000201299

030004

报告审核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0800000000101592

00234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陈建松

2021年7月20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何明礼

2021年7月20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胡南云

2021年7月21日

提出评价意见

张伟

2021年7月21日

提出评价意见

孙云

2021年7月21日

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阳新县排市镇宏鑫液化气站安全现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18月18

阳新县排市镇宏鑫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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