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申扎县安泰燃气有限公司石油液化气充装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定,拟新建申扎县安泰燃气有限公司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该液化气站选址位于申扎县新城区汽修厂东省道203北边,占地面积5004㎡,该工程拟设置液化石油气埋地储气罐4个(50m³储气罐3个、50m³残液罐1个),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中表3.0.12中规定,该站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该液化气站主要经营民用瓶装液化气的充装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扎县安泰燃气有限公司石油液化气充装站需要进行安全预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万钧 | 1600000000201283 | 028456 |
项目组成员 | 万钧 | 1600000000201283 | 028456 |
董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8 | 026811 | |
报告编制人 | 万钧 | 1600000000201283 | 028456 |
董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万钧 | 2019年10月20日 | 现场勘察 | |
董光 | 2019年10月20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本次安全评价报告中分析问题和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企业只要切实执行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在建设中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国家财产不会构成大的威胁。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结论为:根据项目企业的资料,评价组对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该项目从安全角度是可行的。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1月6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