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1-06-22

项目名称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30日,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五官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523314235427D,2021年02月07日延期换取金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黔202105380001P),2020年06月17日延期换取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5205009-2020F)。

该公司建设有3个50m³的液化石油气储罐,1个1.18m³的残液罐。年产液化石油气罐瓶量为5万瓶,日罐瓶量约为200瓶。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项目组成员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张松

1800000000301189

034348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孙云

S011035000110193001213

035745

报告编制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张松

1800000000301189

034348

报告审核人

夏长喜

0800000000101592

002340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家国

2021年4月18日

现场勘察

张  松

2021年4月18日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潘承周

2021年4月18日

资料收集

评价结论

金沙县鑫达液化气有限公司针对现有厂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比较规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良好,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状况,符合相应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订)》(原安监总局第40号令)的要求,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险状态可以接受。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5月

现场照片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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