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二期VSA制氧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11-28

项目名称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二期VSA制氧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是一家于2009年6月26日注册设立的,由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九江市综合工业园锦绣大道,主要从事空气产品生产经营。

公司前期已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玻璃纤维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提供氧气,设有一套2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生产装置、4200Nm3/h的变压吸附制氧站(包括二套2100 Nm3/h VSA制氧生产线及备用液氧系统)。为满足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新建一个供氧能力为5000Nm3/h的VSA制氧站。

本项目于2016年经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九开管经项字[2016]2号),并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了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二期年产十二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配套纯氧站工程建设的说明》。2018年3月28日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区(出口加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九开安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01号),2018年5月28日取得九江经济技术开区(出口加工区)经济发展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九开安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02号),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占地面积约3600m2,建设地点在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预留地。2018年7月底基本完成建设并开始设备调试,11月份编制了试生产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开始进行试生产。

本次验收范围为二期VSA制氧站项目(产气能力为5000Nm3/h)。

本项目安全预评价单位为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单位为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为江西利强建设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单位为昆山正兴深冷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到的氧(序号:2528,CAS号:7782-44-7)、氮(序号:172,CAS号:7727-37-9)、二氧化碳(序号:642,CAS号:124-38-9)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所需的润滑油闪点大于60℃,火灾危险性为丙类。本项目属于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需申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二期VSA制氧站项目生产装置及储存场所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况洪

1500000000301368

026811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南云、朱细平

2019年221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邹文斌

2019年2月31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邹文斌

2019年4月21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落实了安全专篇中提出的安全措施,符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99月30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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