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婺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18.25万吨。本项目配置500t/d垃圾焚烧线和12MW汽轮发电机组。企业目前正开展前期工作。本项目总投资22123.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063.63万元,建设期利息371.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3.79万元。项目拟定员80人,其中生产人员为58人,管理人员9人,维修人员13人。本焚烧厂内服务和后勤人员将从外面招聘,不设专门的定员。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况洪 | 1500000000303285 | 026811 |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7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8年11月25日 | 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况洪 | 2018年11月4日 |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 | |
张宗敏 | 2018年11月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婺源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