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抚州市供水公司汝水生态水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03-06

项目名称

抚州市供水公司汝水生态水厂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抚州市供水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9年12月13日的全民所有制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荆公路130号,法定代表人戢瑜安,经营范围主营:集中式供水(限下属单位经营)兼营:安装维修、水质监测。

汝水生态水厂是其下属的经营单位,原建设名称为抚州市南区水厂供水工程,是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2017年3月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命名为“汝水生态水厂”,地址为汝水大道以西、医学院北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100亩,供水规模为10万m3/日。

该水厂对自来水消毒过程使用的氯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属于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且氯气属于剧毒物品。该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但需到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涂志刚

1600000000300915

028971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南云

2018年8月22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涂志刚

2018年8月28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王文洪

2018年8月28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抚州市供水公司汝水生态水厂储存、使用液氯的全过程进行评价,抚州市供水公司汝水生态水厂储存、使用液氯的安全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现阶段对剧毒化学品(液氯)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要求。该项目按第7章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将提高本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9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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