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天然气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天然气加气站工程位于新欣北大道与聚祥路交叉口以东约300m处,林盛路北侧临路。建设LNG/L-CNG合建三级加气站,占地面积5497.1平方米。设计日加气能力为3×104Nm3。 为落实“安全为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安达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天然气加气站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0 | 026810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6年8月1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张宗敏 | 2016年8月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新余渝水天然气加气站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经整改后具备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4月26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