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是一家拟从事经营化工产品的私营公司,经营方式为零售及无仓储开票经营。该部经营地址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曙光路388号。该公司拟经营的品种有氧气、乙炔、氮气、氩气、液氨(400L瓶装)、丙烷、六氟化硫、盐酸、硫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55号令)的要求。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受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无仓库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12月1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6年12月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按第六章中的要求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满足安全经营的要求。项目评价组认为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及从业人员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因此,贵溪宏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分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9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