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89 UDC 675-682)

更新时间:2012-08-0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选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选用劳动防护用品。

2 术语

2.1 劳动防护用品

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

用品,简称护品。

2.2 防护功能

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2.3 有效防护功能低指标

指要求护品具有的低的防护能力。

2.4 有效使用期

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3 作业类别

按接触的能量(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或特殊的工作条件作出分类,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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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作业类别 │ 说明 │ 举例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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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1│易然易爆场│在常温常压下极易点燃或自燃的│火工材料、易挥发易燃的液体及

│所作业 │物质的作业 │化学品、可燃性气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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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2│可燃性粉尘│在常温常压下可点燃的固体物质│

│场所作业 │粉尘的作业 │铝镁粉、可燃性化学物粉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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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3│高温作业 │同GB 4200—84高温作业分国 │

│ │家标准中高温作业的定义 │熔炼、浇铸、热轧、锻造、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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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4│低温作业 │般人需要御寒衣物保暖才能维│

│ │持正常工作的作业 │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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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5│低压带电 │额定电压大于1200伏的带电操作│低压设备或低压线路带电维修

│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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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6│高压带电 │额定电压大于1200伏的带电操作│高压设备或高压线路带电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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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7│吸入性气相│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或蒸汽状态│氯乙烯、氯气、氧化碳、光

│毒物作业 │、经呼吸道吸入能产生毒害作用│气、硫化氢、汞

│ │的物质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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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8│吸入性气溶│在常温常压下呈气溶胶状态、经│铅、铬、铍、锰、镉等有毒金属

│胶毒物作业│呼吸道吸入能产生毒害作用的物│及其化合物的烟雾和粉尘、高毒

│ │质的作业 │农药气溶胶、沥青烟雾、砂尘、

│ │ │石棉尘、及其他有害的动(植)物

│ │ │性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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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09│沾染性毒物│能沾附于皮肤衣物上经皮肤吸收│有机磷农药、有机汞化合物、苯

│作业 │产生伤害或对皮肤产生毒害的物│和苯的二及三硝基化合物的、苯

│ │质的作业 │胺、酚、氯联苯、放射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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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生物性毒物│能导致感染或生物毒素吸收的生│有毒性动(植)物养殖、生物毒素

│作业 │物毒品的作业 │培养制剂、带菌或含有生物毒素

│ │ │的制品加工处理、腐烂物品处理

│ │ │、防疫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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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1│腐蚀性作业│产生或使用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溴、硫酸、硝酸、氢氟酸、液体

│ │ │强碱、固体强碱、重铬酸钾、高

│ │ │锰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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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2│易污作业 │特别容易污秽皮肤或衣物的作业│碳黑、染色、油漆、有关的卫生

│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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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3│恶味作业 │虽无毒但产生难闻气味或恶味不│

│ │易清除的作业 │ 熬胶、恶臭物质处理与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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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4│密闭场所 │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的作业,包括│密闭的罐体、房仓、孔道或排水

│作业 │缺氧即空气中含氧浓度小于18% │系统、炉窑、存放耗氧器具或生

│ │和毒气、有毒气溶胶超标准并不│物体进行耗氧过程的密闭空间。

│ │能排除等场所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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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5│噪声作业 │声大于90分贝的作业 │风钻、气锤、铆接、钢筒内的敲

│ │ │击或铲锈、弧光、电弧焊、炉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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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强光作业 │强光源或产生强烈红外辐射和紫│

│ │外辐射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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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7│激光作业 │激光发射与加工的作业 │激光加工金属、激光焊接、激光

│ │ │测量、激光通讯电脑操作、电视

│ │ │机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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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8│荧光屏作业│长期从事荧光屏操作与识别的作│

│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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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9│微波作业 │微波发射与使用的作业 │微波机调试、微波发射、微波加

│ │ │工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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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射线作业 │产生电离辐射的、其辐射剂量超│放射性矿物的开采、选矿、冶炼

│ │标准的作业 │、加工、核废料或核事故处理、

│ │ │放射性物质使用、X射线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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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1│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大于或等于2米 │室外建筑安装、架线、高崖作业

│ │,并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船旁悬吊涂装、货物堆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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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2│存在物体坠│上部可能有物体坠落或横向上可│建筑安装、采矿、钻探、造船、

│落、撞击的│能有物体相撞的作业 │起重、森林采伐

│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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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3│有碎屑飞溅│ │破碎、锤击、铸铁件切削、砂轮

│的作业 │ │打磨、高压流体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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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4│操纵转动机│ │

│械 │ │机床、传动机械及传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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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5│人工搬运 │ │人力抬、扛、推、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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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6│接触使用锋│ │金属加工的打毛清边、玻璃装配

│利器具 │ │与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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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7│地面存在尖│ │

│利器物的作│ │森林作业、建筑工地

│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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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8│手持振动机│ │

│械作业 │ │风钻、风铲、油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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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9│人承受全身│承受震动或处于不易忍受的震动│

│震动的作业│环境中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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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0│野外作业 │长期从事野外露天作业 │地质勘探、森林采伐、大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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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1│水上作业 │有落水危险的作业 │船台、水上平台作业、水上装卸

│ │ │运输、木材水运、水产养殖与捕

│ │ │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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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2│涉水作业 │作业中需接触大量水或须立于水│矿井、隧道、水力采掘、地质钻

│ │中作业 │探、下水工程、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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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3│潜水作业 │须潜入水面以下的作业 │水下采集、救捞、水下养殖、水

│ │ │下勘查、水下建筑、焊接与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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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4│地下挖掘建│ │井下采掘运输、地下开拓建筑安

│筑作业 │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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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5│车辆驾驶 │多类机动车辆驾驶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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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6│铲、装、吊│各类活动范围较小的重型采掘、│铲机、推土机、装载机、天车、

│、推机械操│建筑、装载起重设备的操纵与驾│龙门吊、塔吊、单臂起重机

│纵 │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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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7│般性作业│ │自动化控制、精细装配与加工、

│ │ │缝纫、工作台上手工胶合与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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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8│其他作业 │未包括在上述类别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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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实际工作兼有多项作业特征,则为综合性作业。

4 使用限制

根据是否造成危害或需要某种防护功能提出,见表2。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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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护品品类 │ 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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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可使用 │

B01 │的确凉、尼龙等着火焦结的衣物│防止着火胶结、持续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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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聚氯乙烯塑料鞋 │防止高热熔化烧穿塑料鞋、导致烧伤

B03 │底面钉铁件的鞋 │防滑、防止碰击发出火花

B04 │手套 │防止运转机械绞缠手套以至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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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可使用 │

C01 │白帆布类隔热服 │防止般性热辐射伤害

C02 │镀反射膜类隔热服 │防止高热物质接触或强烈热辐射伤害

C03 │棉布工作服 │有烧伤危险时穿用

C04 │耐高温鞋 │防止高热物质伤脚

C05 │防寒帽 │防冻伤

C06 │防寒服 │防冻伤

C07 │防寒手套 │防冻伤

C08 │防寒鞋 │防冻伤

C09 │防静电服 │防止积聚静电

C10 │等电位工作服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C11 │缘手套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C12 │缘鞋 │带电作业时防止触电

C13 │防静电鞋 │防止积聚静电

C14 │防化学液眼镜 │防止化学液伤目

C15 │防毒口罩 │防止吸入般性毒气

C16 │有相应滤毒罐的防毒面罩 │防止吸入毒气,防止毒液沾染

C17 │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 │防止吸入毒气或强烈毒性粉尘,防止缺氧

C18 │防尘口罩 │防止吸入般性粉尘

C19 │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防止毒物渗透伤害

C20 │防毒物渗透手套 │防止毒物渗透伤害

C21 │防酸(碱)服 │防止酸(碱)腐蚀

C22 │耐酸(碱)手套 │防止酸(碱)伤手

C23 │耐酸(碱)鞋 │防止酸(碱)伤脚

C24 │相应的皮肤保护剂 │防止腐蚀性化学物质沾染伤害或防止辐射伤害

C25 │塞栓式耳塞 │防止噪声伤害

C26 │耳罩 │防止噪声伤害,不适宜戴耳塞时用之

C27 │防强光、紫外线、红外线护目镜│

│或面罩 │防止强光伤目

C28 │防激光护目镜 │防止激光伤害

C29 │防微波护目镜 │防止微波伤害

C30 │荧光屏作业护目镜 │防止长时间注视荧光屏产生的视觉疲劳和视

│ │力伤害

C31 │防射线护目镜 │防止射线伤害

C32 │屏蔽服 │防止微波伤害

C33 │防射线服 │防止射线伤害

C34 │护发帽 │防止头发被机器绞缠,防止头发被污染

C35 │安全帽 │防止物体碰击头部

C36 │安全带 │防止坠落

C37 │防异物伤害护目镜 │防止飞溅物、碎屑、灰沙伤目

C38 │减震手套 │防止震动伤害

C39 │减震鞋 │防止震动伤害

C40 │防滑工作鞋 │防止滑倒,便于登高或在油渍、钢板、冰上

│ │等滑溜地面上行走

C41 │防割伤手套 │防止锋利刀刃割伤

C42 │防冲击安全头盔 │防止头部遭受猛烈撞击,高速车辆驾驶者用之

C43 │防滑手套 │防止手搬取物体发生滑动

C44 │防砸安全鞋 │防止砸伤脚趾,便于搬运、冶金、矿山、建

│ │筑及隧道工程等作业

C45 │防刺穿鞋 │防止尖刺扎穿鞋底,便于森林建筑作业

C46 │防水工作服(包括防水鞋) │便于雨中、水淋处作业

C47 │水上作业服 │防止落水沉溺,便于救助

C48 │救生衣(圈) │防止落水沉溺,便于救助

C49 │潜水服 │便于潜水作业

C50 │般性的工作服 │

C51 │其它零星护品如披肩帽、鞋罩、│

│围裙、袖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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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同作业要求护品具有多种防护功能时,该护品应具有复合性防护功能。

5 选用规定

根据须防范可能接触的危险,将作业类别与护品使用限制作出配伍,见表3。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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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类别│ 不可使用的品类 │ 必须使用的护品 可考虑使用的护品

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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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B01 B02 B03 │ C03 C09 C13

A02 │ B01 B03 │ C03 C15C09 C13

A03 │ B01 B02 │ C01 C04 C27 C35 C02 C51

A04 │ B03 │ C06 C07 C08 C05 C40

A05 │ │ C11 C12C35 C37

A06 │ │ C11 C12 C35 C10 C37

A07 │ │ C15 C16 C17

A08 │ │ C15 (或C18) C34 C14 C16 C17 C19 C20

A09 │ │ C14 C15 C19 C20 C34 C16 C17 C24

A10 │ │ C15 C19 C20 C34 C37 C16 C24

A11 │ │ C14 C15 C21 C22 C23 C34 C17

A12 │ │ C18 C34 C50 C51C24

A13 │ │ C50C17 C24 C34

A14 │ │ C17

A15 │ │ C25 C26

A16 │ │ C27

A17 │ │ C28

A18 │ │ C30

A19 │ │ C29 C32

A20 │ │ C31 C33

A21 │ B03 │ C35 C36 C40

A22 │ │ C35 C44

A23 │ │ C37 C50

A24 │ B04 │ C34 C37 C50

A25 │ B03 │ C43 C35 C40 C44

A26 │ │ C50 C41 C44 C45

A27 │ │ C45

A28 │ │ C33

A29 │ │ C39

A30 │ │ C46 C05 C06 C07 C08 C37 C40

A31 │ │ C40 C48 C36 C47

A32 │ │ C46

A33 │ │ C49

A34 │ │ C35 C18 C25 C38 C44 C46

A35 │ │ C50 C27 C37 C42

A36 │ │ C50 C18 C27 C37 C46

A37 │ │ C50

A38 │ │ C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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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判废规定

6.1 判废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者,即予判废。

6.1.1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

6.1.2 未达到上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6.1.3 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

的有效防护功能低指标。

6.2 判废程序

6.2 企业内的安全技术机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

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6.2.2 作出判废处理决定。

6.3 判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作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附 录 A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的确定

(参考件)

A1 作出确定的依据

A1.1 磨蚀类别

按作业条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磨擦、腐蚀、损坏能力分类,见表A1。

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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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磨蚀类别 │ 典型作业条件或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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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 │ 重磨蚀频 │繁接触粗糙物品、频繁磨蹭、频繁干湿、重体力作业(人工搬

│ │运)、地下掘挖、高温、酸碱、化学腐蚀、钻探、易污、野外

│ │、土木工程、建筑安装、森林采伐等作业

D02 │ 中磨蚀 │操纵、装修机械设备、包装、般性材料加工、非粗糙物的较

│ │频繁的接触等作业

D03 │ 重磨蚀 │仪表监测、精密加工及其装备与维修、有固定工作台和座位的

│ │流水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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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受损耗情况

按劳动防护用品接受磨蚀、损耗的频度,并使其有效防护功能受损的难易程度分

类,见表A2。

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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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受损耗情况│ 举例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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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易受损耗 │手套、口罩类 │ 经常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直接

│ │ │ 受磨蚀的频度较高

E02│中等受损耗│工作服、鞋类 │ 工作负荷常不饱满,直接受磨蚀

│ │ │ 的频度不高

E03│强制性报废│安全帽、防护镜、面罩、│ 正常工作时般不容易损耗,但

│ │呼吸器(不包括过滤器) │ 按有效防护功能低指标和有效

│ │ │ 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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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耐磨蚀能力

按劳动防护用品所用材料本身的耐用性能分类。见表A3。

表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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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耐磨蚀能力 │ 典型条件 │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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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 耐用 │ 耐撕、耐磨、耐腐蚀、 │高强度化纤如芳纶、含氟纤维、

│ │ 不易老化 │酚醛纤维、涤卡、毛呢料、皮

│ │ │革、帆布制品

F02 │ 中等耐用 │ 比上述性能较差者 │中等强度化纤如尼龙、的确凉、

│ │ │维尼纶、劳动呢、纱卡、聚氯

│ │ │乙烯等制品

F03 │ 不耐用 │ 织物强度低、结构松 │

│ │ 散、易碎、经洗涤使 │聚氯乙烯薄膜、棉纱、纸类制品

│ │ 用强度降低速率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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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使用期限。见表A4。

表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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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受损耗情况 │ 磨蚀类别 │耐磨蚀能力 │ 使用期限(月)

──┼──────┼─────┼───────┼─────────────

G01 │ │ D01 │ │

G02 │ E01 │ D02 │F01 F02 F03 │ 0.5—3

G03 │ │ D03 │ │

G04 │ │ D01 │F01 │ 18—24

G05 │ │ D02 │F01 │ 24—36

G06 │ │ D03 │F01 │ 36—48

G07 │ │ D01 │F02 │ 12—18

G08 │ E02 │ D02 │F02 │ 18—24

G09 │ │ D03 │F02 │ 24—36

G10 │ │ D01 │F03 │ 6—9

G11 │ │ D02 │F03 │ 9—12

G12 │ │ D03 │F03 │ 12—24

G13 │ │ D01 │F01 │ 24—36

G14 │ │ D02 │F01 │ 36—48

G15 │ │ D03 │F01 │ 48—60

G16 │ │ D01 │F02 │ 18—24

G17 │ E03 │ D02 │F02 │ 24—36

G18 │ │ D03 │F02 │ 36—48

G19 │ │ D01 │F03 │ 12—18

G20 │ │ D02 │F03 │ 18—24

G21 │ │ D03 │F03 │ 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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